遙距及混合工作安排:僱主須注意的法律事宜 DLA Piper合夥人 Helen Colquhoun;DLA Piper顧問律師 David Smail;DLA Piper見習律師 王樂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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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 Date: 2021-09-23

Key takeaways:

 

  • 顧主應留意,遙距及混合工作安排可影響人力資源政策、醫療保障範圍、聘任過程、私隱及保安,以及薪酬管理安排等。

  • 妥善制訂遙距及混合工作安排的政策與措施,有助管理期望、控制風險,並讓機構為建立新工作模式做好準備。

新冠肺炎疫情威脅僱員的健康及安全,世界各地許多僱主紛紛採用遙距工作模式,應對這方 面的挑戰。遙距工作模式在亞太區獲得廣泛接受,僱主及僱員雙方均可從中得益。

僱員來說,遙距工作讓他們有較大自主權決定工作地點,工作時間也較靈活;僱主方面,減少辦公空間的需求、降低營運成本, 以及營造前瞻性的文化,都是實在的好處。

然而,相對於傳統辦公室環境而言,在家工作在運作上和法律上都得有所考慮。本文從勞工法例的角度,採討僱主須考慮的一些主要事項。

僱主可否要求僱員遙距工作?

香港法例沒有明文容許僱主強迫僱員採用遙距工作安排,僱主可否這樣做,最終視乎合約的協定。

僱傭合約通常訂明僱主有權決定僱員在何地執行合約所訂的職責。一般而言,有了這條款,僱主便可要求僱員在有需要時採用遙距工作安排。假如僱傭合約中沒有這個靈活性,及/或指明僱主的營業場所為工作地點,則嚴格來說,要把工作地點更改為遙距工作地點,便須以書面附錄的方式獲得僱員同意。

然而,僱主也有責任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, 保障僱員的健康和安全。因此,在風險特別高的行業(例如醫護界),假如有危害僱員健康及安全的重大風險,僱主可能適宜要求僱員在家工作。實際上,起碼至今為止,大部分僱員都服從在家工作的要求或指示。

在海外工作

在海外遙距工作的情況也有增加的趨勢。由於旅遊限制措施及隔離檢疫要求經常改變, 有些僱員「滯留」在外,不能返回原居地;也有些僱員希望在海外工作一段較長時間(往往是由於長時間難以看望家人, 希望與家人一起):僱主遇到的這類個案越來越多。原以為是暫時的情況,現在已非如此,僱主僱員均須考慮應否把這項措施改為長期安排,或應否接受在正常年假 以外長期在海外工作的要求。

僱主在僱傭合約中(或至少以補充協議的方式)註明僱員在海外遙距工作的安排,至為重要。書面條款應涵蓋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區、雙重僱用安排下福利的計算、入境及稅務安排等。僱主應評估僱員能否在海外地區取得本地的法定福利;若僱員可以這樣做,僱主應確保書面文件能提供保障,減低這方面的風險。假如僱員是海外地區的公民,則可能有權從當地遙距工作。然而,假如僱員只持有旅遊簽證, 又或沒有居留權,則未必能遙距工作, 直至符合了當地的入境要求,才可以這樣做。

僱主應注意稅務和法規事宜。常設機構稅務風險有多高,視乎工作地點、在當地逗留時間的長短、僱主在當地有否設立機構,以及僱員在當地的活動而定。僱主應留意香港和該海外地點有否雙重徵稅協定。僱員在該地工作,以及工作時間的長短,可能引起有關常設機構的問題,以致須繳納當地的入息稅或公司稅。因此,建議僱主考慮個別個案的情況,並徵詢法律意見。

合約責任

在遙距工作安排的情況下,僱主一般仍須遵守所有相關的香港勞工法例和提供有關 保障。例如僱員仍有權按其僱傭合約及任 何適用的公司政策,獲得合約訂明的工 資、福利和其他權利。

此外,僱主仍有責任如常按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(第485章)的規定,為僱員供款。除非另有協定,否則遙距工作安排不會影響僱員的工時或工作性質。然而,為審慎起見,僱主宜評估僱員能否為機構提供相同程度的服務,若否,便應與僱員協定所需變更。

僱主及僱員繼續受僱傭合約及其他公司政策或紀律程序約束。這樣,即使在遙距工作的情況下,僱主仍須為僱員的行為負上轉承責任。因此,僱主宜提醒僱員,即使遙距工作,也應履行其一貫責任和職責,例如遵從僱主的平等機會和歧視/騷擾政策。保險香港的僱主須購買保險,應付為工作場所 意外或受傷負責而招致的費用。僱主應向保險公司查詢遙距工作安排會否影響現有的保險單,又或是否需要修改現有保險單。

另一方面,僱員在家工作期間如有意外或受傷,則仍有責任從速知會僱主;如對遙距工作時的健康和安全有所顧慮,亦應事先讓僱主知道。

電費、上網費及其他開支

一般而言,法例並無規定僱主為僱員在家 工作期間支付電費、上網費或其他開支;但在新冠肺炎疫情下,僱主或許願意酌情決定是否支付這些費用。有意這樣做的僱主採用不同的方式,例如為僱員支付實際的開支,或每月或一次支付指定範圍內的津貼。另須注意的是,有些固定付款可能須繳稅,為僱員帶來額外財政負擔。此外,津貼也相當可能屬於「工資」的一部分,連帶提高多種法定福利的成本。因此僱主應在僱傭合約條款或遙距工作政策中清楚說明機構的做法。

資訊保安及保密

對考慮採用遙距工作模式的僱主,特別是經營受規管業務的機構來說,如何保障個人資料和為資訊保密,是一大挑戰。在家工作期間,僱員將透過家居網絡及/或其個人裝置取得或轉移個人資料或公司機密資料;在實施在家工作安排前,僱主須作風險評估。若實施在家工作政策,合約中應訂明條款,即使僱員不在工作場所時,也須隨時保持資料機密,保障個人私隱。僱主制訂資料保安及遙距工作政策時,應考慮私隱專員提供的指引。

僱主也應確保其資訊科技軟件及保安系統為最新版本,並採取適當的技術措施,以盡量減低相關風險。僱主也可考慮提供基本指引,說明如何利用視像會議平台,以及視像會議期間的行為操守。指引內容可包括主持虛擬會議、管理及控制會議等技術事宜,以及使用特設背景、錄影、鏡頭的使用、衣着規範等。

文化和溝通參與

對於喜歡有較大自主權決定工作時間的僱員來說,遙距工作顯然有潛在的好處,但亦會造成與他人隔離,與世隔絕的感覺日漸增強。因此,僱主也應留意同事關係不那麼緊密可能帶來挑戰,並應在僱員適應在家工作模式和要求時給予適當支援,保障僱員的心理健康。

注意事項

遙距及混合工作模式,對僱主僱員雙方可能有好處。為審慎起見,僱主宜制訂正式的遙距工作政策,處理上文提及的事宜,以便在處理改變工作地點的要求時有據可依,充分考慮工作安排的改變可能帶來的影響。 

註:本文所載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之用,並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。對於本文所載述的任何意見,本刊、其出版商及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一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該等意見並不構成法律意見,亦不應被視作或理解為法律意見。對於本文所提及的法律事宜及問題,讀者如有需要,應自行尋求專業法律意見。此乃中文譯本,一切內容以英文版本為準。